“四有”工作出自于“文物保护法”的第九条:“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分别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划定必要的保护范围,做出标志说明,建立记录档案,并区别情况分别设立专门机构或者专人负责管理。”
“四有”工作是不可移动文物保护管理的基础工作重要抓手与核心,《“十四五”文物保护和科技创新规划》提出:在2025年以前,国家级和省级以上不可移动文物需要100% 完成“四有”相关工作。
特别是在当下大力发展文创、文化旅游的同时首先要加强做好文物的保护管理,才能够安全科学地做好文物利用。为此我司与几位文博专家一起研究和开发了不可移动文物保护管理“四有”工作平台,于2023年5月正式上线投入使用。
本平台是基于物联网AIoT技术、以大数据技术为核心的saas平台,在硬件方面集成和自主研发了包括“用电监测”“环境监测”“倾斜度监测”“沉降监测”“裂缝监测”“无线视频监控”等功能的低功耗物联网设备,可实现在无人无电情况下对文物的保存状态、周边环境情况进行实时监测。
软件上采用大数据以及数字孪生等技术,实现文物保护、文物利用的相关数据的统计、分析以及可视化数字化管理。并以“四有”工作为基础,实现不可移动文物预防性保护、数字化档案管理、数字化保护监控、电子巡查,不可移动文物数字化利用服务等诸多功能。
文物数字化“四有”工作,资料庞杂,协调参与方众多。“四有”工作平台不仅是搭建整体工作框架,所有相关人员均可便捷参与工作。使得工作更加清晰便捷。
数据化管理平台是政务工作服务发展趋势。“四有”工作平台搭建整体工作框架,工作流程标准化规范化,相关人员参与工作便捷化。使得工作更加清晰便捷。
我们立足本地区的不可移动文物保护管理服务,打造“上海经验”,映射服务范围,做到行业领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