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和促进文明行为,提升居民群众文明素养,7月30日,铜官区东郊办组织党员志愿者及辖区物业公司工作人员在联盟社区门前广场开展了《铜陵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暨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活动。
“听了你们的讲解,让我对《条例》和垃圾分类知识有了一定的了解,在以后会积极遵守条例中的各项行为规范,配合做好垃圾分类工作,从自身做起,告别生活陋习,做好表率。”居民吴女士说道。在活动现场,该办工作人员和志愿者们通过设立宣传咨询台的方式向过往居民群众发放《铜陵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垃圾分类温馨提示等宣传资料,并重点就文明出行、文明养犬、文明上网等与居民生活息息相关的内容进行了宣传。
据了解,《铜陵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简称《条例》)于2020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是铜陵市第一部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地方法规。当日,还现场发放了《条例》、文明养犬、文明交通、防溺水及垃圾分类等各类宣传材料800余份。(汪道勇) |